为充分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尊重学生兴趣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和专长,根据《2024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专业实施细则(实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法政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学生自愿提出申请,转入学院选拔;
(三)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专业选择权利,充分发挥其兴趣专长;
(四)兼顾专业培养规模和特点,选拨优秀专业人才。
二、对象范围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符合《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的2023级(全校范围)和2022级(学院学科内部)学生。
申请转专业学生符合《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的,不能申请转专业。
三、资格条件
(一)品德优良,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
(二)学习态度端正,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7(含)以上;
(三)学生在某些学科专业领域确有特长或标志性成果(如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获奖作品或获奖证书等),转入相应专业更有利于学习成才者;
四、流程规定
(一)转入流程
1.组织架构
学院成立由院长牵头的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由院长、分管学生副书记、辅导员和专业教师等组成。
2.提出申请
拟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根据上述条件要求,9月1日—2日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河北地质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和打印成绩单,经转出学院签署意见后,于9月3日17:00点前将申请表、成绩单等交张璇老师。
3.资格审核
9月5日对提交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院考核小组书面审核申请人资料,提出拟选拔名单。
4.选拔程序方式及拟定人数
9月5日—9月8日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考察小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兴趣专长、综合素养、专业潜质、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等,由小组成员分别打分汇总,根据最终成绩通过拟录取名单,由院长签署审核意见。
(1)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若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人数未超过规定人数的,则全部接受转入。
(2)若申请转入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采取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汇总成绩进行排名,以此录取。在某些学科专业领域确有特长或标志性成果,可优先考虑转入。
(3)外学院拟转入人数:法学专业30人、公共管理专业20人。
(4)学院内部转入拟定人数:法学专业3人、公共管理专业3人。
5.对外公示
9月9日—9月11日由教务处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6.手续办理
9月12日对经批准且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相关学籍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转专业资格。
7.学生选课
9月13日—15日,转专业学生选课,进入学院学习。
(二)转出流程
1.提出申请
我院学生拟转入其他学院,自行填写《河北地质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和打印成绩单,提交至至辅导员签字盖章,自行按照目标学院规定完成提交。
2.审核考察
拟申请转专业学生根据目标学院的转专业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参与其考察。
3.学籍办理
根据学校文件和目标学院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