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导读:12月22日,为深入探讨新《矿产资源法》实施背景下的企业权益保护与法律实务热点问题,由河北省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主办,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新《矿产资源法》下企业保护及法律实务”研讨会隆重举行。法政学院党委书记董莉、院长孙日华、党委副书记朱晓玲、环保法教研室主任葛丽明以及实验中心主任韩建祥和部分研究生出席此次会议。
会议内容:首先进行分享的专家是河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河北省立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矿业资源法分会副会长南振兴教授,南振兴教授以《矿业权立法沿革及其未来走向》为报告主题,从立法沿革到未来走向,全方位解读了新法实施的意义与影响。

第二位进行分享的是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环保庭庭长李虹法官,李虹法官聚焦矿产资源案件审理中的常见问题,结合实践案例,为企业提供了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指引。

第三位进行分享的是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吴永高律师,吴律师以《新矿产资源法对矿业企业权益影响的法律实务》为主题,结合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系统剖析了新法对企业合法权益的影响,提出了法律应对建议。

最后进行分享的是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马小兵律师,马律师的分享主题是《非法采矿罪的辩护要点分析》,将其在实务工作中的真实情况进行深刻解读与细致分析,以真实且丰富的案例展示了刑事案件中法律辩护的关键策略,获得了全场热烈掌声。

随着四位专家的精彩分享,本次“新《矿产资源法》下企业保护及法律实务”研讨会圆满落幕。与会者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深入交流与探讨,不仅加深了对新《矿产资源法》的理解与认识,更为企业在复杂多变的法律环境中寻求合规经营与权益保护提供了新思路、新策略。未来,各方将持续关注新法的实施效果,加强交流合作,共同为构建更加公平、透明、法治化的矿产资源市场环境而努力。
12月22日下午,为促进法律实务与学术研究的深度融合,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与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携手并进,在律所会议室隆重举行了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此次签约不仅标志着双方在法学教育、法律实践及科研合作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更预示着双方将共同开启互利共赢、协同创新的新篇章。
在签约仪式上,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孙日华与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海水共同在战略合作文本上签字,标志着双方正式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随后,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党委书记董莉代表学院就《法学研究教育共建单位》授牌,律所主任张海水代表律所接牌。

最后,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党委副书记朱晓玲还代表学院向律所的资深律师颁发了客座教授证书。

此次战略合作签约仪式的成功举办,不仅为双方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合作平台和发展空间,更为推动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的深度融合注入了新的活力。展望未来,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与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承“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不断探索新的合作模式和创新点,共同为法学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我们坚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未来的合作一定会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