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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成功举办“毕业生应聘入职合法权益保护”专题讲座

日期:2022-05-20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入职时对自身合法权益保护的认知,解答毕业生对于就职的困惑,帮助同学们顺利入职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携手法政学院特邀河北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与考核委员会副主任,法政学院焦跃辉老师于2022年5月19日下午2点通过腾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毕业生应聘入职权益保护交流会。

焦跃辉老师就毕业生应聘入职环节有关合法权益保护从两大部分娓娓道来。首先,焦老师讲解了有关毕业生应聘环节、入职环节合法权益保护的问题,明确指出毕业生与企业单位之间签订的就业协议属于民事合同,不受劳动法调整。其中,又详细介绍了用人单位可以收取押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违约金以及若个人和单位反悔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就入职环节中体检问题、扣押证件以及双方订立劳动合同需遵守诚信原则也进行了阐述。其次,老师就试用期、工资标准、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等有关毕业生权益问题进行了说明。第一,对试用期与劳动期限的关系进行说明,指出在试用期间工资的最低限制以及通过培训机构裁员案例说明当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不得解除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第二,焦老师明确告知同学们工作的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和日、月工资如何计算;第三,焦老师还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有关注意事项及救济途径。

在同学们的热烈响应中,此次交流会圆满落下帷幕,本次交流会内容由浅及深,层层递进,以实例为引,将规则灵活化,让同学们对入职中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知识得以领会学习,使得同学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为从容淡定,应对问题更加得心应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