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晚上,华东政法大学陈金钊教授应邀在我校教一九楼学术报告厅作题为《制定法意蕴及方法论演变》的学术报告。本次报告由法政学院院长孙日华主持,法政学院70余名师生参加。
陈金钊教授通过其丰富的研究和实践经历,以大家熟知的成文法、判例法作为解释制定法的切口,运用风趣幽默的司法实践案例作为衔接,从法律的运用、法律的解释、法律体系的重要性、法治思维以及现代法学方法论的拯救五个议题给大家系统且详尽地论述了制定法的意蕴在哪里、法学方法论的沿革和未来走向。
在互动环节,陈教授以案例为理论具象化,由表及里地回答了师生的提问,交流了他近年从事法学方法论的最新研究心得。此次报告与会师生纷纷表示受益匪浅,陈金钊教授的精彩报告不仅让大家对知识体系有了新的认知,更给青年教师和研究生提供了新思路。
专家介绍:
陈金钊,山东省莘县人,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二级教授、法律方法研究院院长、法律方法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CSSCI来源集刊《法律方法》主编;兼任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方法论,系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的代表性学者之一。从1983年起从教39年,先后在河南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任教,曾任山东大学威海副校长,主要讲授《法律方法论》、《法理学》、《法律解释学》等课程;1990年至今,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报纸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360余篇,多年荣获法理学、法史学高产作者;出版专著、教材30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般项目等20余项;先后获得“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全国师德先进个人”、“钱端升法学优秀论著二等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