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介绍
法学专业兼具理论和实践双重特点,要求学生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且能较熟练地处理各类法律实务。2014年6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法政学院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工作,同年9月招生。法政学院选派骨干教师承担双学位教学工作,配有模拟法庭及各类教学实践基地,依托河北省重点发展学科“经济法学”、河北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很好地满足双学位人才培养需要,为跨专业学生顺利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坚实基础。
二、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法学专业双学位旨在培养跨学科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的基本能力。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原有专业知识的同时,运用法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拓宽学生专业视野、提高从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塑造地质经济类院校学生特有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科学世界观,培育具有“山水情怀”的新时代合格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法学双学位旨在培养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使学生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依法治国战略;运用法学理论、方法解决本专业及法学专业相关问题。
三、学位授予要求
要求1.树立法治精神,追求良好的法律人文素养,贯彻人与资源环境和谐发展理念,赋有山水情怀。
要求2.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法学的最新动态及趋势;
要求3.能够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法律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
要求4.能够运用法学思维和方法,分析现实问题,提高解决交叉学科领域的法律问题。
要求5. 综合运用跨学科知识,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就业竞争力,提高其报考研究生、法律硕士、司法考试等相关从业资格考试的综合能力。
要求6.培养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意识和与时俱进不断进取的精神,将本专业与法学学科领域最新成果融会贯通,激发学生综合研究创新能力。
要求7.具有团队合作意识,积极开拓国际视野,以多学科背景为依托,在国内外交流活动中勇担重任。
要求8.具备语言与文字表达、信息获取、信息分析与处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能够在实践中完成基本工作,为法律决策提供服务。
四、培养措施
(一)课内理论教学
针对双学位学生,主要开设法学核心课程和实际应用特色课程:
1.基础理论课:通过开设通过开设教育部规定的《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等法学核心课程,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政治素质和政治方向。
2.部门法课程:通过开设《民法学》、《刑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劳动社会保障法》、《行政法》、《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法学核心课,使学生掌握扎实的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学思维方法,为学生以后走上工作岗位奠定坚实的法学基础。
3.特色课程:通过开设《司法文书写作》实际应用特色课程,拓宽学生的专业视野,完善学生专业知识结构,运用法学科学方法解决实际问题。
(二)集中实践教学
通过开设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的撰写,使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实务处理能力及创新能力。学位论文安排在第7学期完成,时间为5周。
(三)第二课堂
落实河北地质大学“仰山慕水”计划,注重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使之成为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
五、培养模式
法学专业双学位每年从我校非法学专业大二本科生中招生。单独培养,单独考核。学制两年半,从大二的第一学期开始上课,到大四的第一学期结束。
六、学分与学位
法学专业双学位采取学分制,总学分56分,其中,理论课程44学分,实习和毕业论文12学分。学习期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七、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见课程和实践教学结构与学分要求表和教学进程计划表。
(一)课程和实践教学结构与学分要求(表1)

(二)教学计划表
表2 法学本科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双学位) |
课程类别 |
课程代码 |
课 程 名 称 |
课程性质 |
考试方式 |
学时 |
学分 |
学年、学期、学分分配 |
应修学分 |
课堂 |
实验 |
实践 |
Ⅰ |
Ⅱ |
Ⅲ |
Ⅳ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7 |
|
|
|
|
基础理论课 |
210130 |
宪法学 |
必 |
试 |
48 |
|
|
3 |
|
|
3 |
|
|
|
|
|
|
210797 |
法理学 |
必 |
试 |
32 |
|
|
2 |
|
|
2 |
|
|
|
|
|
|
210804 |
中国法制史 |
必 |
试 |
32 |
|
|
2 |
|
|
2 |
|
|
|
|
|
|
部门法课程 |
211571 |
民法学 |
必 |
试 |
64 |
|
|
4 |
|
|
4 |
|
|
|
|
|
35 |
|
211573 |
刑法学 |
必 |
试 |
64 |
|
|
4 |
|
|
|
4 |
|
|
|
|
|
210278 |
商法学 |
必 |
试 |
56 |
|
|
3.5 |
|
|
|
3.5 |
|
|
|
|
|
210802 |
经济法学 |
必 |
试 |
40 |
|
|
2.5 |
|
|
|
2.5 |
|
|
|
|
|
210133 |
民事诉讼法学 |
必 |
试 |
48 |
|
|
3 |
|
|
|
3 |
|
|
|
|
|
210134 |
刑事诉讼法学 |
必 |
试 |
32 |
|
|
2 |
|
|
|
2 |
|
|
|
|
|
210805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
必 |
试 |
48 |
|
|
3 |
|
|
|
|
3 |
|
|
|
|
210189 |
知识产权法 |
必 |
试 |
32 |
|
|
2 |
|
|
|
|
2 |
|
|
|
|
211335 |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
必 |
试 |
32 |
|
|
2 |
|
|
|
|
2 |
|
|
|
|
211641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必 |
试 |
32 |
|
|
2 |
|
|
|
|
2 |
|
|
|
|
210807 |
国际私法 |
必 |
试 |
32 |
|
|
2 |
|
|
|
|
2 |
|
|
|
|
210138 |
国际经济法 |
必 |
试 |
48 |
|
|
3 |
|
|
|
|
|
3 |
|
|
|
210647 |
国际法 |
必 |
试 |
32 |
|
|
2 |
|
|
|
|
|
2 |
|
|
|
特色课程 |
210279 |
司法文书写作 |
|
|
32 |
|
|
2 |
|
|
|
|
|
2 |
|
|
2 |
|
小计 |
|
|
704 |
|
|
44 |
|
|
11 |
15 |
11 |
7 |
|
|
44 |
|
实践教学 |
50051 |
专业实习 |
必 |
|
|
|
7周 |
7 |
|
|
|
|
|
7 |
|
|
12 |
|
50052 |
毕业论文(设计) |
必 |
|
|
|
5周 |
5 |
|
|
|
|
|
|
5 |
|
|
小计 |
|
|
|
|
12周 |
12 |
|
|
|
|
|
|
|
|
12 |
|
应 修 学 分 合 计 |
56 |
|
八、核心课程介绍
【法理学】
课程代码:210797 学时:48 学分:3
本课程主要是关于法的基础理论的阐述。它是通过对法的概念、法的理论和法的理念 的系统讲授,帮助学生正确理解法的性质、作用、内在和外在的变化因素,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和思考法的问题,确立科学的法律思维方法,提高法学理论素质。
其主要内容包括: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历史,法的本质和特征,法的要素、法的形式与效力,法律体系,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的作用和价值,法的创制、法的实施,法律程序以及法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发展之间的关系等。
【宪法学】
课程代码:210130 学时32 学分2
本课程主要介绍宪法的基本理论、宪法基本制度和宪法的实施等内容,帮助学生理解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法律制度,为学生学习其他部门法奠定下专业基础。
本课程具体内容包括:宪法的概念与历史发展、宪法的制定及基本原则、宪法的形式与结构、宪法规范、宪法关系、宪法与宪政、国家性质与形式、公民权利与义务、选举制度、国家机构、政党制度、宪法实施条件与过程、宪法解释与修改、宪法违宪审查与宪法秩序等专业理论知识。
【民法学】
课程代码:211571 211572 210135 总学时:64 总学分:4
民法学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和债法三门课程主要讲授:民法总则、物权法律制度和债权法律制度等内容,对民法学理论、知识和制度作系统全面、完整的阐述。
民法总论主要内容:包括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人身权、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诉讼时效和期限等。
物权法学:包括物权总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制度。
债权法学:包括债法总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合同之债。
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
【刑法学】
课程代码:211573 211574 总学时:64 总学分:4
本课程主要讲授我国刑法总则和分则规定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理论,使学生掌握犯罪构成理论,刑罚的种类及其适用制度,刑法分则规定的主要罪名的犯罪构成特征。
其主要内容包括:刑法概述、刑法适用范围、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构成理论的概念及意义、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形态、共同犯罪、一罪与数罪、刑罚的种类、刑罚适用的制度、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
先修课程:宪法、法理学。
【民事诉讼法学】
课程代码:210133 学时:48 学分:3
本课程主要介绍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及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主体,民事诉讼中的代理制度、证据制度、民事诉讼保障制度及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和执行程序等。
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编,总则。第二编,审判程序。包括: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等。第三编,执行程序等。
先修课程:法理学、民法。
【刑事诉讼法学】
课程代码:210134 学时:32 学分:2
本课程主要讲授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而规定的基本程序,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程序,从而在司法实践中能够正确适用刑事诉讼程序。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刑事诉讼的证据制度、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审判组织、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
先修课程:刑法、民事诉讼法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课程代码:210805 学时48 学分 3
本课程主要讲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帮助学生掌握行政法的基本知识和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基本程序。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法基本概念及行政法律关系、行政主体理论、行政职权理论、行政行为理论和行政立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等法律制度。
先修课程:宪法、民事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课程代码:210802 210803 总学时:40 总学分:2.5
本课程主要讲授经济法的理论知识和制度,帮助学生理解经济法的概念和功能,掌握我国主要的经济法律制度,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够在司法实践中运用相关知识处理经济法律实务。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经济法的概念与地位、市场主体制度、竞争法、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会计法、审计法、价格法、计划法、财税法、金融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
先修课程:宪法、民法学。
【商法学】
课程编号:210277 210278 学时:56 总学分:3.5
商法主要讲授商法理论知识和基本制度,使学生理解把握处理商事组织内部关系和市场交易关系的法律制度,能够以我国现行的商事立法为根据,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商事法律实务。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商法总论、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破产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等。
先修课程:民法学、经济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课程编号: 211641 学时:32 学分:2
本课程是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这一部门法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新兴学科,主要涉及环境资源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国家的环境与资源保护职责、公民基本的环境权利和义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责任等法律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总则:环境与资源的概念、生态学的基本规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等;污染防治及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土地、水、森林、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保护以及水土保持;国际环境资源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法律渊源、基本原则、法律责任、国际环境资源保护组织和各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主要条约和主要规定等。
先修课程:民法学、经济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