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按照河北省科技厅《河北省科技厅关于推荐参加2016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的通知》(冀科政函【2016】5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科普作品应是2014年1月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并符合以下要求。
1. 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
2.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3.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4.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5.文字应为中文简体。
二、我校选报省科技厅后,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优选10-15部河北省优秀科普作品,颁发奖证,以资鼓励。同时择优推荐5部参加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评选。
三、请于6月17日前,按要求将作品6份套、作品推荐表(表格见通知附件)及科普作品网络展示要求的有关资料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报送科技处401室。
联 系 人:魏 巍 刘义臣 联系电话:87208091
电子邮箱:sjykjc406@163.com
科技处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