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尊重学生的理性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和专长发挥,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法政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制定实施细则。
一 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学生自愿申请;
(三)尊重学生兴趣和专长;
(四)兼顾专业培养规模和学术要求。
二 对象范围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是2019级、2018级学生。2019级转专业可以在全校范围本科专业内进行,2018级转专业原则上仅限于本学院内部或本学科内部专业之间。经学院审核确需降级的,可降级转专业。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一次。
三 资格条件
(一)品德优良,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
(二)学习态度端正,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7(含)以上。
(三)学生在某些学科专业领域确有志向特长或标志性成果(如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获奖作品或获奖证书等),转入相应专业更有利于学习成才者。
四 流程规定
(一)外院转入我院流程
1.组织架构
学院成立由院长牵头的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由书记、院长、辅导员和专业教师组成。
2.提出申请
拟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根据上述条件要求,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河北地质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和打印成绩单,经转出学院签署意见后,于9月9日17:00点前将材料提交法政学院行政办公室(综合楼507)。
3.资格审核
9月10日-11日对提交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院考核小组书面审核申请人后,提出拟选拔名单。
4.选拔方式
9月12日,由考察小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察专业基础、表达能力、学习计划、逻辑思维等综合能力,由小组成员分别打分汇总,根据成绩表决通过拟录取名单,由院长签署审核意见。
5.对外公示
9月13日将拟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对外公示。
6.手续办理
9月17日对经过批准且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相关学籍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转专业资格。
7.学生选课
9月18-20日,学生选课,进入学院学习。
(二)我院转入外院流程
1.提出申请
我院学生拟转入其他学院,自行填写《河北地质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和打印成绩单,交到辅导员处(综合楼509)签字盖章,自行交给转专业的目标学院。
2.审核考察
拟申请转专业学生根据目标学院的转专业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参与其考察。
3.学籍转入
根据目标学院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
2020年9月3日